内江汉安堂

查看: 236|回复: 0

重磅通知!2021年内江东兴区城区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来了!

[复制链接]

42

主题

0

听众

409

积分

Rank: 4

经验
290
金币
314
奖励金
0
注册时间
2015-12-14
发表于 2021-6-29 10:16: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重磅通知!2021年内江东兴区城区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来了!-1.jpg    

一、招生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关于“适龄儿童、少年在其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原则,结合学校布局、生源分布、学校招生计划及学位容量等实际情况,实行按户籍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    (一)坚持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适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区教体局备案。
    (二)坚持户籍与居住地一致的入学原则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以适龄儿童和法定监护人户籍登记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为依据,实行就近入学。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工作公示制度、咨询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
    二、招生对象
    凡东兴区城区划片范围内年满6周岁(2015年 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儿童。
    三、招生办法
    划片学校片区内的招生对象,须出具在该校划片范围内与父母(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和父母(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且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前。
其他情况迁户籍到学校所划片区内,户籍迁入时间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未在规定时间内迁入户籍的,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就读学校,不能选择到片区内学校就读。
    (一)桐梓坝小学、五星小学、汉安小学
    只招收户籍在规定时间内迁入本片区内的适龄儿童,片区内有房无户适龄儿童统筹到财贸校校区就读,由汉安小学负责管理。
    (二)内江十三小、内江十三小高新校区、外国语小学、阳光学校
    1.首先招收户籍在规定时间内迁入本片区内的适龄儿童。
    2.若有空余学位则用于招收片区内有房无户适龄儿童,若空余学位不能完全承接,则由区教体局采取随机派位(摇号)方式确定学位。
    3.若无空余学位,片区内有房无户适龄儿童则全部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
    (三)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按照《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办法》规定,提供以下材料就近到奋发学校、东兴街道中心校、平桥小学、新江街道中心校登记入学。
    1.申请人(指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在公安部门登记备案的东兴区主城区《居住证》。
    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
    3.申请人与申请就学地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部门认可的劳动就业合同;或由居住地街道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灵活就业证明;或申请就学地市场监管部门和税务部门为申请人颁发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4. 截止5月31日,申请人已在内江市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以上的证明,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四、招生计划
重磅通知!2021年内江东兴区城区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来了!-2.png
五、招生宣传(6月至7月)
    各小学、幼儿园应向社会及广大家长宣传招生范围、计划和招生时间安排等具体招生政策,并做好解释和咨询服务工作。
    六、招生安排(7月)
    (一)7月5日—6日
    1.片区内有户有房(户、房一致)、有户无房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持有效期内身份证和与适龄儿童同一户籍的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明材料或拆迁协议(空房证明)等有效证明以及学校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到划片学校进行登记。
    2.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可就近选择奋发学校、东兴街道中心校、平桥小学、新江街道中心校登记入学。
    (二)7月7日
    各小学公示学位状况,并由教体、公安、市场监管、不动产登记、人社、街道社区等部门联合审查户籍、房屋产权证、营业执照和社保缴纳等证明材料,由招生学校汇总情况后当天报教体局备案。
    (三)7月8日
    1.桐梓坝小学、五星小学,汉安小学三校片区内有房无户适龄儿童在财贸校校区登记。
    2.内江十三小、内江十三小高新校区、外国语小学、阳光学校若还有空余学位,则对本片区内有房无户的适龄儿童进行登记、审核并公示。
    3.主城区有房无户的申请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与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和房屋产权证明材料以及在该房屋居住满6个月的相关证明(《居住证》或水电气缴费凭证)。
     (四) 7月9日
    随机派位(摇号)。内江十三小、内江十三小高新校区、外国语小学、阳光学校如空余学位不能完全承接片区内有房无户适龄儿童,由区教体局采取随机派位(摇号)方式确定学位。
     (五) 7月10日
    统筹安排。随机派位后仍未取得学位和片区内有户有房、有户无房、有房无户适龄儿童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报到登记的,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
    七、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招生办法。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办法,按照相关规定开展招生工作,严禁跨片区招收学生。要着重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新生户籍、产权住房等信息资料的核查工作。凡招收不符合条件的招生对象(如:跨片区招生、招收不足龄学生等)或事前违规承诺招生,将不予注册学籍,由招生学校退回,所造成的后果由招生学校自行负责。
    (二)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各学校要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实行校长负责制。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严格执行上级部门有关招生的纪律要求。要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杜绝招生中不正之风和违规行为。对违规招生、弄虚作假的,将予以严肃查处,并追究校长和有关人员责任。
    (三)营造良好招生氛围。各学校要合理设置招生工作地点,在招生工作期间必须保持良好的招生环境;要细化本校招生工作方案、实施细则、工作流程等,要在校内外明显处张贴招生工作时间、要求、招生示意图及举报电话,要及时更新学位供需情况,并安排专人负责解答群众疑问。
    (四)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相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将每个工作环节责任细化到每个人,要全力以赴确保招生工作顺利有序进行。对于工作中不认真、玩忽职守、弄虚作假,给招生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将严肃追究其责任。若引发安全事故,将根据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严肃招生纪律和秩序。适龄儿童监护人必须如实提供相关材料,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凡伪造假证、提交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城区入学资格并报公安机关处理。每名适龄儿童只能在一所学校登记,若因多校登记扰乱招生秩序,一经查实,一律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咨询电话:0832-2272465   0832-2271637
    监督电话:0832-2073226


来源:东兴区人民政府官网
免责声明:本文由网友发表或转载,不代表内江汉安堂观点和立场,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与本网站联系删除!
回复 关闭延时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关于我们|小黑屋|手机版|网站地图|内江汉安堂 ( 蜀ICP备12031032号-7 )|网站地图川公网安备 51030002000199号

GMT+8, 2025-6-17 10:18 , Processed in 0.076072 second(s), 15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16-2021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