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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养生] 从20余万元降至3万元左右!四川:电子耳蜗植入术+人工耳蜗纳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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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川观新闻记者 刘春华
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障局近日发布的相关通知,从今年6月1日起,四川将电子耳蜗植入术和人工耳蜗正式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通过集采与支付“双管齐下”,患者单例治疗费用将从20余万元降至3万元左右,大幅减轻广大听障患者家庭医疗负担。这是记者5月6日从省医保局了解到的。
耳蜗是感知声音的重要器官。人工耳蜗则是一种用于帮助重度或极重度听力损失患者恢复听力的电子医疗设备。2024年12月,第五批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纳入人工耳蜗、外周血管支架两类产品。其中,集采人工耳蜗类耗材单套(含植入体、言语处理器)价格从平均20余万元降至5万元左右。为进一步减轻四川省医保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经专家评审,省医保局决定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电子耳蜗植入术”和直接用于手术的医用耗材“人工耳蜗类(含植入体、言语处理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按乙类管理,各地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合理确定具体的个人自付比例。
报销群体包括:四川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经相关专业医疗机构评估,确诊为双侧重度或极重度耳聋,配戴助听器或借助其他助听装置无法改善听力和言语理解力,且符合人工耳蜗植入手术适应症的患者。
据了解,人工耳蜗集采中选产品按中选价格为支付标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医保基金按规定比例支付。非中选产品价格不高于类别相同、功能相近中选产品最高中选价格的,以非中选产品实际价格作为医保支付标准,医保基金据实按规定支付;非中选产品价格高于类别相同、功能相近中选产品最高中选价格的,以中选产品的最高中选价格为医保支付标准,医保基金按规定支付,超出支付标准的部分由患者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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