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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内江市中区法院发布了一则悬赏公告,具体如下:
本院依据已生效的(2020)川1002民初1784号民事判决书,执行陈晓梅与刘子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本金437,000元及利息。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刘子菁发出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责令其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其拒不履行。本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刘子菁所有的车牌号为川KY6100号的梅赛德斯-奔驰牌汽车,但该辆汽车未被我院实际控制。现申请执行人陈晓梅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本院特发布如下执行悬赏公告:
即日起,凡向本院提供上述车辆线索,经查实并配合本院实际控制上述车辆的,举报人能获得以下相应悬赏金:
川KY6100号梅赛德斯-奔驰牌汽车,悬赏金5000元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悬赏举报电话:0832—5099030
联系人:李法官
二O二一年三月十二日
来源:内江市中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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