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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从严查处校外培训机构违规行为,校培训机构违规培训,严重者将吊销办学许可证。
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表示,新冠疫情发生后,我市加强了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根据疫情防控形势,有些行业正在有序组织复产复工,个别校外培训机构也有所萌动。为确保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在未得到上级的明确复学复训的要求下,再次对以下事项进行重申:
一、严禁任何校外培训机构未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同意擅自开学、开课、开训以及组织校外的聚集性活动,严禁在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开学前开展招生宣传、招生咨询、现场参观等任何形式的线下服务活动,务必做到令行禁止。
二、严禁未在教育行政机构备案开展线上培训。线上培训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进行,不得组织超前超限超纲在线教学以及在线测评、考核等服务活动。
三、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坚持每天对辖区内的所有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核查,继续坚持“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查处、打击利用居民住宅区等隐蔽场所违规举办的黑培训点。
四、对不按要求开展疫情防控的校外培训机构,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应责令其立即整改,并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停止招生等处罚,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对公办教师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工作或违规组织学生在校外开展培训的,教育行政部门要严厉查处。来源: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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