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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虎毒不食子,但今天看见这样一起案例,太揪心!
浙江省检察院今天举行未成年人检察新闻发布会,发布了白皮书和典型案例。其中一个案例是这样的:
2016年8月至2017年10月间,14岁的小金(化名)父母多次带小金和妹妹坐三轮车,逼孩子用跳车,假装被三轮车摔伤的方式“碰瓷”,诈骗多名三轮车车主钱财共计1.5万余元。
每次跳车小金都有不同程度的受伤。最严重的一次,小金的头部先着地,造成了颅骨骨折,可父母只给小金开了点药,就让他出院,休息不到10天,父母又逼迫其跳车。
2017年10月,母亲刘某故技重施,再次带小金到宁波市火车站搭乘三轮车,车辆行驶至宁波市鄞州区新河路自来水厂附近时,小金被逼跳车后受伤。
日前,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父亲罗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判处母亲刘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法院关于该案的判决书
在批准逮捕阶段,承办检察官多次对小金母亲刘某进行批评教育,刘某对自己的行为进行了深刻反省。
宁波福明派出所所长林烜发在朋友圈的一句话
与此同时,检察官还走访学校,和小金及其妹妹进行交谈,了解两兄妹的真实想法,并转告小金其母亲的悔意。妹妹表达了对母亲的强烈思念,小金也谅解了母亲,表示愿意继续和母亲一起生活,但不想再和父亲生活。
小金母亲
考虑到小金及其妹妹需要照顾的现实情况,为防止二人陷入无人监护、无生活来源的困境,秉承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该院依法批准逮捕了父亲罗某,撤销他对小金的监护权。对刘某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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