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汉安堂

查看: 298|回复: 0

隆昌县义务教育学生休学、复学规定

[复制链接]

74

主题

0

听众

336

积分

Rank: 20Rank: 20Rank: 20Rank: 20Rank: 20

经验
272
金币
356
奖励金
0
注册时间
2015-11-27
发表于 2015-12-1 18:43: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学生因病或其它特殊原因需要休学的,由学生本人或家长提出申请,经班主任签署意见,报分管教学副校长批准,再到教务处办,理休学手续,同时上报县教育局教育股审核备案。办理休学手续时,需要医院病休证明。由教务处开具休学证,休学期限为一年。学生复学,由本人或家长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并提出申请,经学校教导主任批准,方能如期复学,复学学生原则上随下届学生学习,复学学生的学籍号不变。依据《九年义务教育法》,初中一律不办理退学手续。
免责声明:本文由网友发表或转载,不代表内江汉安堂观点和立场,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与本网站联系删除!
回复 关闭延时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关于我们|小黑屋|手机版|网站地图|内江汉安堂 ( 蜀ICP备12031032号-7 )|网站地图川公网安备 51030002000199号

GMT+8, 2025-6-18 05:06 , Processed in 0.038074 second(s), 11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16-2021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