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门户首页
Portal
内江论坛
BBS
我的圈子
Group
App下载
登录
内江汉安堂
»
内江论坛
›
互动内江
›
汉安茶馆
›
路虎别停奔驰,为何“已非普通事故”?律师解读...... ...
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查看:
124
|
回复:
0
路虎别停奔驰,为何“已非普通事故”?律师解读......
股海浮沉
股海浮沉
当前离线
积分
70
2
主题
0
回帖
70
积分
甜城入门
甜城入门, 积分 70, 距离下一级还需 130 积分
甜城入门, 积分 70, 距离下一级还需 130 积分
积分
70
+ 关注
发消息
发表于 2026-3-24 11:04:00
|
查看全部
|
阅读模式
近日,“路虎1分钟8次别停奔驰”一事有了新进展,相关话题登上热搜。
3月19日,吉林长春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
针对“路虎别停奔驰致追尾”一事,我局已将其立为刑事案件,并依法对路虎车主孙某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追查中。
据大象新闻此前报道,2025年12月10日,长春市民吕先生驾车行驶至朝阳区新民广场转盘时,遭一辆黑色路虎在道路畅通情况下,一分钟内连续8次急刹别停,最终追尾。
此前,交警现场认定“已非普通事故,涉嫌危险驾驶”未开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但后续却以“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求追究刑事责任”为由不予立案。
交警称多次向辖区派出所及法制大队移交案件,均未被接受。当事人自行报案后派出所立为行政案件,2月3日朝阳区分局又以“没有违法事实”为由终止调查。吕先生近10万元修车费理赔无门,车辆折旧损失约6万元。
为何此事被定为刑事案件?
律师解读
北京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吉彬彬认为,本案核心的法律焦点在于“主观恶意”和“公共危险性”。他表示,根据网络上已公开的行车记录仪影片可以看出,路虎车主孙某某在道路畅通的情况下,在极短时间内连续、高频次地实施急刹、别停行为,具有高度的故意性和攻击性。这种行为不仅意图侵害特定车辆的安全,更因其发生的地点是在公共道路上,其行为制造的紧迫危险,实质上威胁到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因此其行为或许涉嫌以危险形式危害公共安全罪或危险驾驶罪。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道路上“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吉彬彬表示,本案中,路虎车主在1分钟内8次急刹别停的高频次行为,远超普通路怒的范畴,且直接引发事故,已达“情节恶劣”的水平。
而以危险形式危害公共安全罪,要求其行为具有与放火、爆炸相当的紧迫危险。在本案中,路虎车主8次急刹,将后车置于碰撞风险中,这种行为在车流中极易引发多车连环相撞的惨剧,其瞬间爆发的破坏力与放火、爆炸对公共安全的威胁是同质的。为此,吉彬彬认为,若认定行为人主观放任危害后果,以该重罪追诉亦符合法理。
媒体评:简易案件莫成维权难题
对此,人民日报发文评论称——
一
起
并不繁杂的
案件
,却在反复摇摆中,消耗着执法公信力,更牵动着
公众
对
社会公平正义的敏感神经
,值得
深刻反思
。
更需当地反躬自省的是,这一流程暴露的推诿扯皮、漠视群众诉求的难题。
绝大多数
人一辈子
不会遇到
大案要案,
对
公平正义的感知
,
恰恰藏在一次交通事故的公正认定
中
、一次邻里纠纷的妥善调解
中
、一次民生诉求的及时回应里。
中国青年报(ID:zqbcyol 整理:樊星?)综合:现代快报、大象新闻、人民日报评论等
路虎
,
别停
,
奔驰
,
为何
,
普通
免责声明:本文由网友发表或转载,不代表内江汉安堂观点和立场,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与本网站联系删除!
回复
转播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并转播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浏览过的版块
健康医疗
房产楼市
内江文旅
您看了很久哦,登陆下吧!
下次自动登录
忘记密码?点此找回!
登陆
新用户注册
用其它账号登录:
关闭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微信客服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