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2月5日消息,近日,广州学识产权法院对深圳顺丰泰森控股(集团)有限企业(下称“顺丰企业”)诉店小二企业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顺丰速运”构成驰名商标,被告销售的“顺丰速孕”车贴因弱化该驰名商标显著特征、贬损牌子声誉,构成商标侵权。
顺丰企业发掘店小二企业在某购物平台开设的店铺中,销售“顺丰速孕”车贴商品,消费者可自行通过电商平台购买。该车贴设计高度复刻“顺丰速运”商标——保留“SF”字母、“EXPRESS”英文标识,仅将核心汉字“运”替换为“孕”,整体架构与顺丰企业涉案注册商标高度近似。
此事在网络上引发广泛关注,多地网友在社交平台发帖吐槽,称街头出现贴有“顺丰速孕”标识的车辆,不少网友表示“把生育当‘快递件’调侃,既低俗又不尊重女性”“简易误解为顺丰官方行为,损害牌子专业形象”。
为维护自身名誉与合法权益,顺丰企业遂将店小二企业诉至法院。被告店小二企业辩称,“速孕”字样是网络流行语的幽默表达,消费者出于审美或趣味购买,不应定性为侵权。
新民晚报(xmwb1929)综合南方日报、齐鲁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