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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关于暂停征收二○一五年个体人员基本
养老保险费的公告
全市个体参保人员:
因我市银行代收基本养老保险费系统升级,对个体参保人员缴纳2015年度养老保险费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自2015年12月15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暂停征收个体参保人员2015年度的养老保险费,该年度个体养老保险费缴纳时间延长至2016年3月31日止。
二、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川人社发〔2015〕158号)文件规定,逾期未缴纳的,以后年度将不能办理补缴。请大家相互转告。
特此公告
内江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二O一五年十二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