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东兴区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做好2026年东兴区城区小学
招生工作的通知
一、招生基本原则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一)免试就近入学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关于“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规定,结合辖区学校布局、生源分布、学位供给容量等实际情况,实行按户籍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
(二)户籍与居住地一致
以适龄儿童和法定监护人户籍登记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为依据,落实就近入学政策。
(三)信息化规范管理
本次招生工作统一通过“四川省基础教育招生升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实施管理,凡未纳入该系统的招生行为一律无效,不予办理学籍注册。家长可通过“川教通”微信公众号完成线上报名,各学校要做好线下指导服务,协助家长规范完成报名流程。
(四)实施“长幼随学”工作
在学位供给允许的前提下,实施义务教育“长幼随学”政策,即同一家庭子女中的“弟弟妹妹”随“哥哥姐姐”就近入读一年级。申请“长幼随学”须符合我区今年招生政策,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读子女(即招生对象的兄或姐),须为我区城区小学非毕业年级在校学生,且已取得该校正式学籍。
2.申请子女(即本次招生对象)与在读子女,须能满足同时在校就读。
3.申请通过后,申请子女不得再参与其他公办、民办学校的招生入学环节。
所需资料:家庭成员的全部户口簿、长幼两名学生的出生医学证明,再婚家庭还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可佐证其亲属关系的有效材料。
二、招生对象
招收年满6周岁(2020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符合以下条件的适龄儿童。
(一)户籍归属东兴区主城区学校划片服务范围的适龄儿童。
(二)符合优待政策的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及其他优抚对象子女。
(三)实际居住在东兴区主城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有对应划片范围内住宅性质房屋产权证明的适龄儿童。
(四)实际居住在东兴区主城区,居住地址与居住证登记信息一致,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实施办法
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同户籍,且户籍迁入对应学校划片范围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30日;特殊情形户籍迁入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户籍迁入,或户籍迁入后对应划片学校学位已满的适龄儿童,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今年城区小学划片招生工作严格按照《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政府关于主城区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的公告》(内东区府公告〔2024〕16号)文件执行。
(一)桐梓坝小学
仅招收规定时限内迁入本片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符合今年招生条件的“长幼随学”适龄儿童;本片区内有房无户的适龄儿童,统一统筹到汉安小学就读。
(二)五星小学
仅招收规定时限内迁入本片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符合今年招生条件的“长幼随学”适龄儿童;本片区内有房无户的适龄儿童,统一统筹到牛牦山小学就读。
(三)汉安小学
1.首先招收规定时限内迁入本片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符合今年招生条件的“长幼随学”适龄儿童。
2.空余学位用于招收汉安小学、桐梓坝小学片区内有房无户的适龄儿童。
(四)牛牦山小学
1.首先招收规定时限内迁入本片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符合今年招生条件的“长幼随学”适龄儿童。
2.空余学位用于招收牛牦山小学、五星小学片区内有房无户的适龄儿童。
(五)内江十三小、东兴区实验小学、外国语小学、阳光学校、师院附属学校
1.首先招收规定时限内迁入本片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符合今年招生条件的“长幼随学”适龄儿童。
2.空余学位用于招收本片区内有房无户适龄儿童,若空余学位无法满足全部符合条件适龄儿童需求,由区教体局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摇号)方式确定录取。未摇中的适龄儿童,由区教体局统一统筹入学。
(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按照《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携带户籍相关材料,到东兴街道中心校、新江街道中心校、奋发学校登记入学。
四、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