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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城事] 隆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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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8 22:47: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市民朋友:

2016年春节即将来临,我县城区内车流量急剧增加。随着1月18日人民大桥、党校桥的全线贯通使用,为缓解城区交通压力,确保城区道路安全畅通,县交警大队拟对货车实行限时、限路段通行,并拟将飞泉立交桥调整为出城单行道。现将大队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的具体方案(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16年1月19日—2016年1月21日(3个工作日),欢迎广大群众提出宝贵意见。

一、货车限行(限行时段内禁止货车驶入中心城区)

为缓解中心城区交通拥堵,减少货车引发的重大交通事故,县交警大队拟对货运车辆实行限时、限路段通行。

1、限行时段:7:00—20:00。

2、限行车型:所有货运车辆、农用车(警车、消防车、应急救援车、特种作业车除外)。

3、限行区域:兴隆桥—康复东路(隆纳高速公路桥内侧)—白塔路—环城南路—中山路—人民中路—人民大桥—成渝东路—迎宾大道—兴隆桥以内禁止货车通行。

4、例外情形:

(1)兴隆路物流一条街:因物流园区尚未建成,物流货运车辆按“兴隆路内飞泉立交桥下环岛掉头⇋兴隆路⇋康复东路⇋兴隆桥”的线路通行。

(2)限行区域内的城市在建项目货运车辆、南街蔬菜水果批发市场货运车辆、化纤市场货运车辆按入城证指定线路通行。

(3)拥有小型货车并居住在限行区域内的居民,可办理入城证后,按指定线路通行。

入城证办理程序(建议):使用单位/使用人提出申请—镇/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交警大队初审—县治理办以政府名义审批。

二、调整单行道设置

将飞泉立交桥机动车高峰期禁止出城的限制要求,调整为全时段禁止入城、允许出城(城市公交车和出租汽车除外)。


县交警大队联系电话:0832-3950056

电子邮箱:1839194694@qq.com.



隆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6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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