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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城事] 内江这些产品在列!四川食品抽检,这22批次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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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7 20:24: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期,省市场监管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冷冻饮品、速冻食品、乳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罐头、豆制品、蔬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食用农产品、饮料、酒类、调味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餐饮食品等14大类食品932批次样品,检出22批次样品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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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出禁限用农兽药超标问题


(一)眉山市东坡区秒捞野菜乌鱼馆销售的“乌鱼”,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
(二)泰兴超市销售的、标称由四川都江堰青城茶叶有限公司生产的“青城花毛峰(茶叶)”,水胺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四川都江堰青城茶叶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三)蓬溪县茂林蔬菜经营店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四)内江市东兴区陈鲜生食品经营部销售的“芹菜”,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五)南充市高坪区惠康食品药品城销售的“鲜鸡蛋”,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
(六)资阳市雁江区文均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草鱼”,地西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另有1批次该被抽样单位销售的“鲫鱼”也检出同样问题。
(七)通江县黎四海渔业经营部销售的“鲫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
(八)四川德惠商业股份有限公司通江邻你超市分公司销售的、标称由巴中市巴山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猪后腿肉”,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巴中市巴山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成都站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九)内江市邱家嘴农贸市场刘义琼销售的“沃柑”,丙溴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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