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有关规定,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内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岗位及名额:专业技术岗位3名。
单位性质:公益一类。
二考核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对象 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并完全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守法遵纪,政治可靠,品行端正; 3.符合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的回避规定; 4.具有聘用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能坚持聘用岗位的正常工作。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或明确规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受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政务(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限制考聘的人员; 6.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岗位条件
三考核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用网络投递简历进行报名的方式,相关报名资料均提交PDF格式的电子版,照片为JPG格式(需备注姓名)的电子版。
2.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 2020年9月27日—10月12日
3.报名邮箱: neijiangcdc@163.com
4.报名相关资料 (1)《内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 (2)个人简历; (3)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 (4)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1张; (5)在职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 5.报名要求 (1)报考者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并按照本《公告》规定报名; (2)报考者提供的个人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6.资格审查 报考后,由内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报考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报考证件必须真实完整。待面试前将对原件进行审查,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资格。
7.注意事项 (1)低风险地区的报考者应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健康通行码;中、高风险地区的报考者应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7天内的新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以上检测结果信息之一的健康通行码“绿码”。 (2)报考者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面试,笔试、面试迟到者按自动放弃处理,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考核
考核由内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考核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根据实际报名情况,对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束后按成绩排名择优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考核方式:笔试和面试。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