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隆昌籍男子在明知车辆来路不明的情况下,仍贪图便宜在网上予以购买,结果触犯刑律而陷入囹圄。近日,犯罪嫌疑人吴德才(化名)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经隆昌县检察机关批准被依法逮捕。 2016年1月7日, 隆昌警方在金鹅街道某居民小区抓捕涉嫌贩卖毒品的网上在逃人员丁某某过程中,从丁某某身上搜出一把车辆钥匙,并当场挡获涉嫌贩运毒品的灰色起亚K2轿车。 经讯问,丁某某交代,该车是吴德才于今年1月4日晚,在丁某某出租屋以3000元的价格当给丁某某的。 办案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该K2轿车系失主于2015年8月31日停放在成都市郫县安靖镇喜安街84号路边的被盗车辆,当地公安机关已对此案立案侦查。 今年3月底,办案民警将吴德才(21岁,东兴区人)抓获归案。据其交代,2015年9月份的一天,他在明知该车系无任何合法的法律手续,且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情况下,仍以5000余元的价格,在网上与一名陌生男子达成了买卖协议, 后双方在隆昌县黄家镇完成了交易。1月4日,犯罪嫌疑人吴德才以3000元的价格当给丁某某。经隆昌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该K2轿车车辆价值39138元。 隆昌县人民检察院进一步审理认为,犯罪嫌疑人吴德才在明知是赃车的情况下,仍贪图便宜予以购买的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之规定,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其虽系本地人,但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价值巨大,遂依法作出逮捕决定。 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之中。(卿树良 曾泽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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