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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城事] 谎称哥哥是“局长” 隆昌一女子行骗上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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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8 22:48: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生活中,总有那么一些人,以为“有关系”就可以办成事。而事实是,“托关系走后门”或许从一开始就是一个骗局。去年夏天,隆昌一男子就因“迷信关系”被一女子骗去上万元。日前,该女子因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隆昌籍被告人郭某某,1972年出生,小学文化,无业。2015年9月29日,隆昌县人民检察院向隆昌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起诉指控被告人郭某某犯诈骗罪。
  检察院指控称,2015年6月下旬,被告人郭某某在搭乘摩托车时,向摩托车司机被害人罗某某谎称自己的哥哥是隆昌某局局长,有自荣路的绿化改造工程需要外包,并邀约罗某某跟她合伙承包,利润平分。信以为真的罗某某为此走进了郭某某设计的圈套。
  此后,被告人郭某某先后以朋友生病需要还朋友钱、哥哥生病需要用钱、哥哥打牌输了需要用钱、修水塔买砖、请挖机需预付款等名义先后多次从罗某某手中骗取现金共计18100元。
  2015年6月30日,被告人郭某某在隆昌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郭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数额较大钱财。其行为已触犯了刑律,构成了诈骗罪,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检察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日前,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之规定,判决被告人郭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元。(丁芸芳 高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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