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县医疗保险管理局关于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2016年度缴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隆昌县医疗保险管理局关于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2016年度缴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全县广大参保群众:
按照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江市财政局《关于我市2016年度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参保人员缴费标准的通知》(内人社发〔2015〕67号)、《关于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2016年度缴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内人社发〔2015〕84号)通知,我县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2016年度缴费标准如下:
一、城镇基本医疗保险2016年度缴费标准
1、城乡居民一档参保人员年缴费标准为2760元,月缴费标准为230元。
2、城乡居民二档参保人员年缴费标准为120元。
二、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计入标准、门诊统筹待遇
1、城乡居民一档参保缴费人员个人账户计入标准为每月91元;享受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一档退休待遇的人员个人账户计入标准为每月100元。
2、城乡居民二档享受门诊统筹医疗待遇,每人每年限额内可报销80元的门诊医疗费。
隆昌县医疗保险管理局
201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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